
破產令生效之後,你唔可以再用自己嘅收入買新保險,或者為舊人壽保單繼續供款;名下保單點處理、保唔保得住,由破產案受託人話事。
| 情況 | 一句答 | 例外/留意 |
|---|---|---|
| 破產期間買新保險 | 原則上唔可以自己出錢買 | 借錢或分期冇披露破產狀況,即屬違法 |
| 舊人壽保單繼續供款 | 受託人通常唔會批准用你嘅收入供款 | 純保障保單可由配偶或親友代繳,但要申報 |
| 受益人係配偶或子女 | 保單權益以信託形式歸受益人 | 臨破產先至轉受益人,有機會被追溯 |
點解破產之後買保險會受限?
法庭頒布破產令之後,你名下嘅資產會轉歸破產案受託人處理,由佢公平咁攤分畀債權人。與此同時,受託人會評估你嘅收入:超出自己同家人合理生活需要嘅部分要用嚟還債,每個月可以保留幾多生活費,由受託人按個案決定。
保險嘅運作係預先繳交保費,換取將來嘅保障或者回報。喺受託人眼中,無論係繼續供舊保單定係簽新單,都屬於額外開支;而欠債人手上嘅錢,第一優先應該係還債,唔係買保障。所以破產管理署嘅官方常見問題寫得好清楚:受託人通常都唔會容許破產人為已經購買嘅人壽保險繼續供款,更唔會容許動用收入去投保新嘅人壽或儲蓄保單。
不過「通常唔容許」唔等於所有保險都會即刻冇晒。受託人點處理一份保單,主要睇三樣嘢:保單有冇累積現金價值、受益人係邊個、保費由邊個負責。
呢幾種情況,破產期內嘅保單有機會保留
1. 冇現金價值嘅純保障保單
定期人壽、純醫療、危疾呢類冇儲蓄成分、退保拎唔返錢嘅保單,受託人冇得變現還債,所以一般唔會強制終止。但要留意:你自己唔可以用收入或者資產繼續供款;想保住張單,通常要由第三者(例如配偶或者親友)全數代繳保費,並如實向受託人申報。否則斷供超過寬限期,保單就會失效。
2. 受益人係配偶或子女嘅人壽保單
《已婚者地位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182章)第13條訂明:以自己生命投保嘅人壽保單或者儲蓄壽險保單,如果受益人係配偶或子女,會自動構成一項對受益人嘅信託。意思係保單權益歸受益人所有,唔屬於你嘅個人產業,原則上唔受你嘅債務規限,破產受託人亦無權將佢充公。
呢重保障有明確界線:受益人係父母、兄弟姊妹或者其他親屬嘅保單,並唔受呢條條例保障,相關權益有機會被要求退保套現還債。如果保單係臨破產前先至「啱啱」轉咗受益人,仲有機會被當成刻意轉移資產,受託人一樣可以追溯。
3. 強積金累算權益
強積金帳戶由強制性供款累積嘅權益,一般受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》保護,唔會直接用嚟清還債務;破產期間帳戶會繼續保留,到你符合退休或者永久離港等法定條件先可以提取。強積金同一般保險產品唔同,唔會畀受託人當作可變現資產處理。
4. 破產令解除之後,投保權利回復正常
只要你同受託人合作、準時提交所需文件,首次破產通常會喺破產令頒布後4年自動解除;如果係再次被判定破產,年期係5年;受託人或者債權人提出反對而獲法庭接納,破產期可以延長。破產令解除之後,你同一般市民一樣可以重新投保,不過保險公司核保時通常會查問破產紀錄,一定要如實申報。
破產前後處理保險,仲有呢幾點要留意
- 臨破產先「搬錢」入保單,隨時弄巧反拙。受託人有權向法庭申請推翻破產呈請前5年內以低於一般價值作出嘅交易。明知就快破產,先一次過攞大筆錢去買儲蓄保單、或者將保單持有人轉畀親友,一旦被裁定係刻意避債,相關安排可以被撤銷,啲錢要攞返出嚟還債;涉及欺詐嘅,仲有機會被檢控。
- 借錢或者分期付款,一定要披露破產狀況。破產呈請提出之後,以任何形式借貸或者分期消費而冇披露自己嘅破產狀況,即屬違法。用信用卡分期或者貸款去交保費,一樣踩中呢條紅線。
- 以受益人身份收到嘅賠償,唔等於「袋袋平安」。破產期間如果你係另一份人壽保單嘅受益人並收到賠償金,呢筆錢有機會被視為破產產業一部分,應該交由受託人處理,而唔係自己直接使咗佢。
- 投保時如實申報,先至係上策。破產令會刊登喺憲報,破產紀錄亦載入可供公眾查閱嘅登記冊。無論投保定索償,隱瞞破產紀錄一旦被保險公司發現,輕則保單受影響,重則影響日後所有投保安排。
破產保險常見問題
家人代供保單,點先算「第三者代繳」而唔係我自己供?
關鍵在於保費要由代繳人自己嘅戶口出,你唔可以事後還番錢畀佢,更加唔可以將自己嘅收入轉帳畀佢再代供——咁樣喺受託人眼中等同你自己供款。代繳安排最好白紙黑字記低,並主動向受託人申報,避免被誤會隱瞞資產。
破產紀錄會保留幾耐?解除之後仲會唔會查到?
破產令會刊登憲報,相關紀錄亦會載入破產管理署嘅登記冊,公眾可以查閱;破產令解除唔代表紀錄即時消失。保險公司核保或者貸款機構審批時,通常會直接問「過去有冇被頒布破產令」,你如實作答就可以,毋須自己估估下。
斷供咗嘅定期人壽保單,之後可以恢復嗎?
一般嚟講,保單斷供後會先進入寬限期,逾期未處理先至失效。想恢復已經失效嘅保單,通常要重新核保、補交代繳保費,保險公司有權拒絕或者加條件承保;實際安排視乎保單條款同保險公司政策,建議直接同保險公司確認。
申請咗破產,但保單仲有保費分期未找數,點算?
分期供款係持續嘅財務責任,受託人一般唔會批准你用收入繼續找數。應該盡快同保險公司商討點處理——例如由第三者承接、或者查詢可唔可以轉做已繳清保額——並向受託人申報,千祈唔好為咗「唔想蝕」而偷偷繼續供。
破產期間可以買儲蓄保險畀仔女做教育基金嗎?
用自己嘅收入或者資產去投保有儲蓄成分嘅保單,喺破產期間原則上唔得。就算保費用第三者資金畀、受益人寫仔女,如果投保時間啱啱喺破產呈請之前不久,都有機會被受託人質疑係轉移資產,隨時被追溯撤銷。想用保險為家人留保障,應該喺財務健康嘅時候及早規劃。
資料來源:破產管理署〈破產的須知事項〉常見問題(oro.gov.hk)、律政司電子版香港法例《已婚者地位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182章)第13條。本文只屬一般資訊,實際個案應以受託人/法庭決定及專業意見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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